近日,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與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與生育保險業務受理部門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原為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負責的工傷保險經辦業務交由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社保中心”)負責,原為市社保中心負責的生育保險經辦業務交由市醫保中心負責?,F將相關內容通知如下:
工傷保險業務
2020年1月1日起,工傷醫療費用業務由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受理。申報工傷待遇、工傷醫療費用統一填寫《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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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業務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險待遇申領(含生育津貼發放、生育繳費年限備案與生育死亡待遇發放)業務由市醫保中心各分中心負責受理。申報生育津貼、生育保險醫療待遇統一填寫《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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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獲取《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